关于认定邵东木之缘木业有限公司新建木制品加工生产线备案无效的通知
邵东木之缘木业有限公司:
2020年11月26日,你单位将邵东木之缘木业有限公司新建木制品加工生产线,生产建设项目归类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第十三项文教、美工、体育和娱乐用品制造业中第32类工艺品制造中的其他,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并完成备案手续(备案号:202043052100000296)。
经查实你单位在湖南省邵阳市邵东县两市塘街道大新村建设木制品加工生产线,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属于第九项文木材加工和木、竹、藤、棕、草制品业中第24类锯材、木片加工、木制品制造中的其他,须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并报邵阳市生态环境局邵东分局审批。
你单位上述行为违反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第十条第三款“对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规定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或者报告表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不得擅自降低环境影响评价等级,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并办理备案手续”之规定。依据该办法第二十一条“对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或者报告表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擅自降低环境影响评价等级,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并办理备案手续,经查证属实的,县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认定建设单位已经取得的备案无效,向社会公布”之规定,我局认定你单位已经取得的备案无效,并向社会予以公布。
特此通知。
邵阳市生态环境局邵东分局
2020年11月27日
来源:邵东市融媒体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