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中心
当前位置: 邵商网 > 新闻 > 区县新闻 > 邵东市
湖南惠康电器有限公司年产5万个取暖器、2万个电风扇配件及成品生产建设项目
时间:2020-07-21   来源:邵东市融媒体中心

  • 字体放大

  • 字体缩小
-分享-

经审议,我局拟批准《湖南惠康电器有限公司年产5万个取暖器、2万个电风扇配件及成品生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将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邵东县兴和大道419号   邮编422800

联系电话:0739-2720426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年产5万个取暖器、2万个电风扇配件及成品生产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邵东市包装印刷、塑料制品、新材料工业园                      

建设单位:湖南惠康电器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湖南美清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项目总投资300万元,占地面积10000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有生产区(取暖器、电风扇加工生产线)、原材料堆放区、成品堆放区、办公室等主体工程,同时配套建设化粪池、布袋除尘器、活性炭吸附装置等环保设施。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措施:

1、控制废水污染物排放。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邵东县包装印刷、塑料制品、新材料工业园污水管网,再通过印刷工业园至宋家塘管理区福星路的专用管道进入县城污水管网,最后进入邵东市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后排入邵水 。

 2、  强化废气污染防治。喷塑产生的粉尘经布袋除尘器(1#)处理后通过15米高的排气筒(P1)排放,揉织过程中产生的植绒粉尘经布袋除尘器(2#)处理后通过15米高的排气筒(P2)排放,外排粉尘须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喷塑固化产生的有机废气经活性炭吸附装置(1#)处理后通过15米高的排气筒(P1)排放,植绒过程中产生的有机废气经集气罩、活性炭吸附装置(2#)处理后通过15米高的排气筒(P2)排放,VOCS、非甲烷总烃须达到湖南省《表面涂装(汽车制造及维修)挥发性有机物、镍排放标准》

(DB43/1356-2017)中表1标准;注塑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由抽风机引至15米高的排气筒(P2)排放,外排废气须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须符合《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

3、 噪声污染防治工作。选用先进的低噪声设备,并采取隔音、减振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4、固体废物防治工作。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妥善处置固体废物 。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废布袋除尘器、废包装材料、金属边角料收集后定期外卖;木材边角料作为木材配件加工原料;不合格塑料制品粉碎后回用于生产;废矿物油、废矿物油桶、废活性炭、废胶水桶属于危险废物,须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要求管理,建立危险废物临时贮存库,危废定期交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理。

5、加强企业环境管理。按环评要求合理布局生产设施和建设污染防治设施,建立健全生产与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实行清洁生产,全过程控制污染,保持良好的厂容厂貌。

来源:邵东市融媒体中心

Copyright © www.shaoshang.cn,All Rights Reserved. 邵商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