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审议,我局拟批准《邵东筑城混凝土有限公司年产40万m3商品混凝土搅拌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将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邵东县兴和大道419号 邮编422800
联系电话:0739-2720426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年产40万m3商品混凝土搅拌站项目
建设地点: 仙槎桥镇石狮村
建设单位:邵东筑城混凝土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山东东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项目总投资2000万元,占地面积8000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有办公生活区、粉状筒体库区、砂石料仓区、搅拌主楼、控制室等主体设施,同时配套建设化粪池、隔油池、沉淀池、除尘器、垃圾收集池等环保设施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措施:
1、控制废水污染物排放。 营运期的车辆清洗废水、地面清洗水经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回用于产品配方用水,不外排;初期雨水经收集和沉淀处理后,回用于厂区绿化,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由当地村民清运作为农家肥。
2、强化废气污染防治。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扬尘,采取定期洒水和规范堆放砂石、水泥等抑尘措施。原材料须入棚(三面封闭,一面车辆出入)堆放,防止下雨流失和刮风飞扬皮带输送系统采取封闭措施;搅拌过程产生的粉尘经脉冲式除尘器处理、输送带落口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和搅拌废气一起通过15米高的排气筒外排;粉料仓呼吸粉尘经滤芯收尘器处理后通过筒库顶呼吸口(高度大于15米)排放,处理后的外排废气粉尘浓度须达到《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4915-2013)。物料堆存、装卸、输送产生的粉尘采取雨雾喷淋降尘措施;运输道路扬尘采取喷淋降尘及路面清扫措施,无组织排放的粉尘浓度须符合《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4915-2013)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机处理后,通过专管于屋顶排放,外排油烟须符合《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
3、 噪声污染防治工作。加强施工管理,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确保场界噪声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标准限值。选用先进的低噪声设备,并采取隔音、减振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4、固体废物防治工作。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妥善处置固体废物 。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填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实验室产生的混凝土样品、不合格的混凝土、沉淀池沉渣用于道路硬化工程;废润滑油为危险废物,须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修改单的要求管理,建立危险废物贮存库,危废交由危险废物处理资质单位进行安全处置。
5、加强企业环境管理。按环评要求合理布局生产设施和建设污染防治设施,建立健全生产与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实行清洁生产,全过程控制污染,保持良好的厂容厂貌。
来源:邵东市融媒体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