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审议,我局拟批准邵东市天之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新建玻璃钢制品、塑胶制品、不锈钢制品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将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邵东县兴和大道419号 邮编422800
联系电话:0739-2720426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新建玻璃钢制品、塑胶制品、不锈钢制品生产线项目
建设地点:邵东市宋家塘街道赛田路与东风路交汇处
建设单位:邵东市天之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贵州博远环咨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项目总投资3000万元,占地面积7440.9平方米。项目主要建设内容有玻璃钢制品、不锈钢制品生产线、办公生活区及配套环保设施。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强化废水污染防治。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污水管网,进入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2、控制废气污染物排放。配料过程中产生的颗粒物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有机废气采用集气装置收集后,经光氧催化装置处理后,再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食堂安装油烟净化器,并按规范设置排烟管道,排放油烟浓度须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表2限值要求。
3、加强噪声控制管理。选用低噪声设备,优化布局,对设备采取基础减震,隔声等措施,并加强设备维修保养,保证其低噪声状态运转,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4、固体废物妥善处置。固废按照“无害化、资源化、 减量化”原则管理,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处理;包装废弃物、不合格品、不锈钢边角废料等收集后外售;布袋收集粉尘回用于生产;废紫外灯管由厂家带回,废润滑油收集后暂存入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理。危废收集、暂存、运送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2013年修改单)要求。
5、加强企业环境管理。按环评要求合理布局生产设施和建设污染防治设施,建立健全生产与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实行清洁生产,全过程控制污染,保持良好的厂容厂貌。
来源:邵东市融媒体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