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有关知识产权工作的决策部署,加快湖南知识产权强省建设,按照《湖南省知识产权战略推进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湘财行〔2019〕11号)相关要求,现将2020年度知识产权战略实施专项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网上申报和纸件材料提交时间为2020年4月20日—5月15日。
二、申报方式
2020年度项目采用网上申报。申报单位登录“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强省—知识产权项目管理系统”(http://61.187.115.169:8088/front/projectapp),按
要求注册登录填报(证明材料通过附件扫描上传),并将湖南省知识产权战略实施专项项目申报书(各单位可登陆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下载或到邵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和广告监管股领取)和相关证明材料装订成册(一式三份),加盖单位公章后送至邵东市监局知识产权和广告监管股。地址:邵东市东风路4号312办公室,联系人:龙长伟 电话:18975759906。
三、申报范围
(一)知识产权保护:
1.知识产权重点企业保护
(1)支持范围:本省注册的企业。
(2)申报要求:
①在湖南省行政区域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单位,注册时间3年以上,具有一定的规模;
②拥有10件以上的有效专利,并且拥有支撑关键技术的核心发明专利,其关键技术为解决我省重点发展产业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的技术;获得驰名商标、地理标志商标或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被侵权情况严重的;
③业务活动中守法诚信,有较强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无恶意侵害他人知识产权行为或其他违法行为;
④经营情况良好,资信等级较高,财务制度健全规范,能够为项目的实施提供必要的经费、人员和物质保障;
⑤符合以下特殊条件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企业予以优先考虑: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优势企业、知识产权贯标企业或达到贯标标准企业、外向型经济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环保产业企业、中小型民营企业、或涉及扶贫攻坚、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企业。
(3)主管处室:省知识产权保护处
2.电子商务平台知识产权保护
(1)支持范围:省内电子商务平台及独立交易网站
(2)申报要求:
①电子商务平台具有一定知名度,入驻商户100家以上,2019年度网络交易额在2000万元人民币以上;
②电子商务平台以销售工业产品、农产品等为主,特别以容易发生知识产权侵权、假冒行为的产(商)品为主;
③电子商务平台负责人具有较强的知识产权意识,有相应的机构和专门人员负责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有相应的知识产权保护规章制度,能够为本项目的实施提供必要的经费、人员和物质保障;
④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电商平台知识产权保护企业标准,实现电商平台全过程、特别是关键控制点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定详细的项目工作方案及推进计划,明确工作总体目标和具体工作措施等内容。
(3)主管处室:省知识产权保护处
3.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试点
(1)支持范围:市州市场监督管理(知识产权)局
(2)申报要求:
①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基础较好,执法保护人员履职能力较强,口审庭达到软硬件要求;
②区域内行政裁决需求较大,2016-2019年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调处案件平均数量超过10件/年,结案率达到100%;
③具备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资质人员数量超过3人/县市区;
④地方政府高度重视,人员、场地、经费等保障措施落实到位。
(3)主管处室:省知识产权保护处
(二)知识产权创造运用:
1.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培育
(1)支持范围:
①省内先进轨道交通、工程机械、新材料、新能源、生物医药、新一代信息技术、节能环保等产业相关领域的企业、科研院所、产业联盟以及园区等单位;
②省内拥有对主要产品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专利或专利组合的单位。
(2)申报要求:
①已经通过或正在开展《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贯标认证工作。
②近年来专利或发明专利申请量稳步增长,且2019年度专利或发明专利申请量在行业内领先;
③针对主要产品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撑作用的专利进行经营性导航布局,在形成后续试验、开发、应用、推广直至形成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新产业的专利组合方面取得明显进展。
④国家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国家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园区优先考虑。
(3)主管处室:省知识产权运用处
2.高校知识产权中心建设
(1)支持范围:省内教育部直属或湖南省直属本科院校。
(2)申报要求:
①创新能力强,具有国家重点实验室或国家级高水平研发平台。
②高度重视知识产权工作,有较好的知识产权工作机制和基础;设立知识管理的专门机构和团队,专职工作人员不少于3人,制定实施有利于知识产权转化的市场化运营机制。
③有高质量知识产权产出和转化优势。近三年发明专利申请量、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排名及科技成果转化金额位居全省高校前列。项目实施期内,针对单位优势学科及产业规划开展专利导航和布局3-5个,知识产权运营项目和交易金额年增长10%以上。
④制定有科学完整的知识产权中心建设方案。加强知识产权全流程管理,建立以运营为目的知识产权创造机制,强化市场导向,加强知识产权信息资源开发利用,推动高价值专利产出。盘活知识产权资源,开展价值评估,建立运营清单,通过实施许可、转让、作价入股、质押融资、产业化等多种方式推动高价值知识产权转化运营,提升运营效能。
⑤已通过或正在开展《高等学校知识产权管理规范》贯标认证工作。
⑥其他具体申报要求参照《湖南省高校知识产权中心建设方案》。
(3)主管处室:省知识产权运用处
3.地理标志运用
(1)支持范围
①省内以地理标志作为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的注册人;
②省内地理标志产品保护机构。
(2)申报条件
①地理标志所在地出台了支持该地理标志发展的政策措施,所在产业为当地主导或支柱产业;
②地理标志已获得一年以上,拥有成员、授权使用企业或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使用企业5家以上,产品特色明显,质量良好,近三年未发生知识产权和质量违法行为;
③申报单位具有较强的知识产权意识,能够为本项目的实施提供必要的经费、人员和物质保障,切实加强地理标志运用、管理、保护、推广,履职履责到位;
④地理标志运用情况良好,年产值在1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税收、带动农民就业、增加农民收入等指标稳步增长,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明显;
⑤地理标志已纳入国家、省或市州人民政府地理标志运用促进工程或区域公共品牌建设重点对象的优先考虑。
(3)主管处室:省知识产权运用处
(三)知识产权服务:
1.公共服务平台建设
(1)支持范围:省级以上重点园区
(2)申报要求:
①园区应重视知识产权工作,有相对独立、健全的知识产权工作机构、一定的专项工作经费和3名以上的专(兼)职管理人员。
②园区内知识产权综合服务中心有相对独立的办公用房,有成熟可行的方案。
③园区内高新技术企业超过30家,2019年园区内发明专利申请不低于80件。
④其他具体申报要求参照《关于申报建设湖南省知识产权综合服务分中心的通知》
(3)主管处室:省知识产权促进处
2.知识产权优质服务机构建设
(1)支持范围:省内具有公共服务职能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依法设立的知识产权代理机构、承办知识产权案件的律师事务所。
(2)申报要求:
①热忱公益服务,具有知识产权公共服务职能和具备创建TISC、建设和维护省级知识产权服务体系;
②规章制度较为健全,合法诚信经营;申报机构需设立3年以上并且近3年内未因所开展的业务受到行政处罚和行业惩戒,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③知识产权业务量居于行业合理区间,质量保持在较高水平,有典型案例和成功案例;
④人员队伍规模和结构合理,建立了较为健全的人才培养体系;
⑤在创新服务模式、开展特色业务等方面成绩突出,品牌或经营模式具有一定社会知名度;
⑥对口园区开展服务的代理机构优先考虑。
(3)主管处室:省知识产权促进处
3.知识产权人才培养
(1)支持范围:具有省级以上知识产权培训基地的高校、相关协会、开展知识产权教育试点示范的中小学校。
(2)申报要求:
①申报单位为具有省级以上知识产权培训基地的高校的,应具备成熟的人才培养模式,开设有知识产权课程,具备知识产权培训的师资力量(至少具有2名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的教师)、专业人员、配套设施、教学案例等,近三年开展的知识产权普及教育和社会培训人数不少于1000人次;
②申报单位为协会的,应具备组织、指导相关单位开展知识产权人才培训的能力, 有专人负责人才培训工作,有明确培训计划,可以较好地完成知识产权局交办的培训任务,有良好的工作基础和成功经验;
③中小学知识产权教育试点示范申报条件参见《湖南省中小学知识产权教育试点、示范工作方案(试行)》(湘知发〔2016〕79号)。
(3)主管处室:省知识产权促进处
4.软课题研究
(1)支持范围:省直相关单位及企业、省内大专院校、科研院所、知识产权各类服务机构等。
(2)申报要求:
①项目申报单位高度重视知识产权工作;
②课题研究坚持理论和实际相结合,既要有深度理论分析,更要注重调查研究,能够有针对性提出解决问题的政策建议;
③项目申报单位需按照设定的题目选题;
④原则上项目申报单位的课题负责人同一年度只能申报一个项目。
(3)主管处室:省知识产权促进处
(四)军民融合试点:
(1)支持范围:省内军民融合企业。
(2)申报要求:
①具备一定的技术优势和资源优势,拥有10件以上支撑关键技术的发明专利,其关键技术能解决我省重点发展产业链的突出问题。
②申报单位为“军转民”企业应具有开拓民品市场的能力,并建立市场化运作的体制机制。
③申报单位为“民参军”企业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一是取得“军工四证”,并已加入军队供应商库;二是具备履行军民融合技术合作的能力,具有足够的经费保障;三是现阶段正在参与军方合作项目。
(3)主管处室:省知识产权运用处
邵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4月24日
来源:邵东市融媒体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