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4日下午,邵东市公安局水东江派出所接到报警,辖区省366线附近发生火灾,请该所“一村一辅警”立即赶往现场进行灭火。
该所“一村一辅警”按照上级要求认真落实好乡村义务消防员这一职责,接警后立即赶赴现场进行灭火,到现场后发现火势很大,如不尽快将火扑灭,可能会危及周边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他们立即投入到灭火当中,迅速把消防水带铺设好后拿起消防水管朝起火处扫射,很快便将大火扑灭。
由于扑灭及时,此次火灾没有造成群众财产损失,火灾原因尚在调查当中。“ 起火后,他们第一时间赶到现场灭火,动作很快!”周边群众目睹这一幕后异口同声说道。
来源:邵东市融媒体中心